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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条例

发布于:2015-04-1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条例

为实现对材料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的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此管理条例。管理条例中包含关于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的项目申报、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成果统计等管理规范。

一、项目申报

(一)申报要求:

1)本科学生结合本学院指导老师的相关课题或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知识,进行合理性/可行性论证后由学生自主选题填表上报。

2)结合材料学院创新基地已有的实验器材,经由指导老师同意后自主创新选题上报。

3)结合在教学实践中的问题以及实验过程中的创新点,提出相关的解决方案选题上报。

4)学生自主选题项目在指导老师同意指导后可申报。

5)主要针对本学院在读本科生为主体自由组队申报,项目组成员根据项目研发需要可以为其他学院本科生。

(二)申报流程:

在经由指导老师同意并签字后方可申报,具体网络申报细则以及申报表格以邮件形式通知。

(三)审批流程:

由学院选定5名评审老师对申报项目进行匿名评审,确定最终项目排名。最终根据当年资助经费以及实际情况确定立项项目。

二、项目中期检查

() 检查对象

材料学院已获批的国家级、校级、院级和启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按照时间节点达到中期检查执行周期或学校统一时间安排。

() 检查内容

中期检查内容包括项目进展情况、经费使用、存在问题与后期研究任务等。

() 检查形式

项目组提交指导老师签字的《华中科技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并准备ppt进行项目中期答辩。评审委员会根据项目组的完成情况以及答辩情况,确定该项目是否通过中期检查。中期检查优秀项目将在后期执行过程中获得额外的经费资助。

三、项目结题验收

() 结题验收对象

材料学院待结题的国家级、校级、院级和启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按照时间节点达到项目结题时间或学校统一时间安排。

() 结题验收程序

1.项目组经指导教师同意后,向学院提交导师签字后的《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结题验收表》,根据“项目结题验收须知”准备相关材料。

2.评审委员会对项目组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3.召开集中结题验收会,项目组现场汇报项目研究情况。

4.由5名教师组成评审小组对项目报告进行打分,确定考核等级。

() 结题验收等级标准

1.优秀:参照项目申请表,项目研究进展顺利,完成预定研究计划内容的80%以上,取得一定成果,指导教师认真指导,经费支出合理,学生的创新研究能力有显著提升。

2.合格:参照项目申请表,完成预定研究计划内容的60%以上,指导教师积极指导,经费支出合理,学生的创新研究能力有一定提升。

3.不合格:参照项目申请表,完成预定研究计划内容不足60%

个别项目在研究过程中,因研究内容发生变更(经指导教师同意并报教务处批准),与申请表有较大出入,结题验收专家组可根据实际研究情况,参考上述等级标准,对验收项目给出等级。

评估为“优秀”等级的项目,学院将优先推荐申报高一层次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及给予额外经费支持,并对项目组成员及其所在实验室下次申报项目时进行优先考虑。

评估为“不合格”的项目,其项目组成员今后参与各级科技创新项目研究活动,学院将不再提供经费资助,并由学工组给予一定的处罚措施。

四、创新成果统计

在完成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后,提供项目所有相关研究成果证明附件,主要包括:

1.论文:注明期刊名称、发表时间等信息,提供复印件及电子版。

2.专利:专利名称、专利号等信息,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及电子版。

3.作品:相关照片复印件及电子版。

4.获奖情况:作品名称、竞赛名称、获奖级别,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及电子版。

5.成果转让:应填写转让项目名称、转让单位等信息相关材料复印件及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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