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教学管理

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教学管理 >> 规章制度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学生实验守则

发布于:2015-12-25

1、实验前务必认真预习实验教程相关内容,明确实验目的和基本要求,掌握实验原理与方法及实验对象的特性,理解相关仪器设备的的性能,遵守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

2、爱护实验仪器设备,不得擅自调换和拆卸。如发现仪器设备有故障,应立即报告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及时处理,不得自行拆卸。

3、提倡独立思考、严谨科学、勇于探索、努力创新的良好学风。

4、认真仔细操作仪器设备,如实整理实验数据结果;不得随意修改实验数据和假造数据,不得抄袭他人的实验数据和实验报告,如发现将严肃处理。

5、实验完毕后,应将仪器设备恢复原始状态。主动协助指导教师收好实验器材与工具,切断水、电、气源,整理实验台面和仪器设备,清扫实验场地,在实验指导人员的认可后离开实验室。

6、因违规操作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安全事故者,当事人必须填写事故前因后果经书面报告,由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教学中心负责人按有关规定上报学院和学校处理。

7、按规定预约而无故缺席者,视为旷课处理。补做实验者,须交纳规定的实验费用。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教学中心

OO六年五月十一日


版权所有 : 华中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