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教学管理

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教学管理 >> 规章制度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实验须知

发布于:2015-12-25

1、学生参加实验必须遵守学生实验守则。

2、按时到达实验室。学生迟到10分钟以内按迟到处理,迟到10分钟以上不得进入实验室,取消本次实验资格。

3、实验前必须了解实验内容,写好预习报告。

4、进入实验室使用设备后必须进行登记。

5、按时、按组进行实验,不得挪用其它组仪器设备,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规程。

6、注意设备和人身安全。设备准备工作完成后,经实验指导人员检查同意,方可通电实验。

7、实验中出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实验指导人员处理,经许可后方可继续实验。

8、爱护公共设备和设施,杜绝野蛮操作。

9、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实验室,严禁吸烟,不得在实验室大声喧哗。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教学中心

OO六年五月十一日


版权所有 : 华中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