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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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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仪器设备网上竞价采购管理的通知

发布于:2015-12-15

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仪器设备采购管理,规范网上竞价采购程序,依据《华中科技大学仪器设备竞价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校设[2010]12号),现就网上竞价采购有关要求重申如下,请各采购人遵照执行。

一、关于网上竞价采购需求

申购人在竞价网上发布申购信息时,应详细填写申购单,对所购置的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技术指标、供应商资质、售后服务等要求的描述,都应完整、明确。如无法在申购时说明具体品牌型号,必须详细说明技术及服务要求,避免供应商在报价时无报价依据或产生歧义(为避免误选,请勿勾选“是否指定品牌”选项)。申购需求发布后不得随意更改。需求不完整、不明确的竞价采购项目一律驳回。

二、关于竞价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处理程序

如到竞价截止时间后,参与竞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申购人应向管理员申请适当延迟截标时间,若在延期之后参与竞价的供应商仍不足三家,申购人需提交《网上竞价单一来源采购备案表》(见附表),采购管理中心备案后再对选标结果进行审核。

计算机等通用设备网上竞价供应商必须在三家以上。

三、关于成交供应商选择原则

申购人在选择竞价方案时,应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所选供应商报价不是最低,应充分说明报价较低的方案未被选择的理由。

竞价延期受理联系人: 陈老师 87543054-801

备案表受理联系人: 周老师 87543054-806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采购管理中心

2015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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